根據《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實施條例》(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1號)第二十五條的規定,按照規定繳納噸位稅的機動船舶,自車船稅法實施之日起,免征車船稅五年。
根據《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三號),本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因此,按照規定繳納噸位稅的機動船舶,在2017年1月1日前免征車船稅。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