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是一家興辦企業,供給邊疆興辦效勞時,向本地主管國稅構造預繳增值稅時預繳多了,該如何辦?
答:按照《納稅人跨縣(市、區)供給興辦效勞增值稅征收管理暫行方法》(國度稅務總局公布2016年第17號)及《國度稅務總局對于進一步精確營改增相關征收管理題目的公布》(國度稅務總局公布2017年第11號)關系規則:
一、納稅人跨地級行政地區供給興辦效勞,應依照財政與稅收〔2016〕36號文獻規則的納稅負擔發生功夫和計稅本領,向興辦效勞發生田主管國稅構造預繳稅款,向組織地方田主管國稅構造申訴納稅。
二、納稅人跨地級行政地區供給興辦效勞,向興辦效勞發生田主管國稅構造預繳的增值稅稅款,不妨在當期增值稅應納稅額中抵減,抵減不完的,結賬和轉賬下期連接抵減。
所以,按照興辦業在他鄉多預繳的增值稅稅款,在組織地方地申訴時,可抵減應納增值稅,尚未減產完的,可結賬和轉賬下期連接抵減。
興辦業他鄉預繳稅費怎樣做賬?
1、預繳稅時:
借: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 (已交稅金)
貸:銀行入款
借:應交稅費——企業所得稅
應交稅費——部分所得稅
應交稅費——城市建設稅
應交稅費——培養附加費
應交稅費——場合培養附加費
應交稅費——印花稅
貸:銀行入款
2、月末預繳增值稅: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預繳增值稅(已交稅金)
3、月末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無需做會計處置。
4、月末部分所得稅及附加費做以次賬務處置:
借:工程動工——公約成本——勞務費/人為成本
貸:草率員工薪酬——報酬(部分所得稅)
借:草率員工薪酬——報酬(部分所得稅)
貸:應交稅費——部分所得稅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城市建設稅
應交稅費——培養附加費
應交稅費——場合培養附加費
應交稅費——印花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