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破壞會計憑證罪的金額
2020-10-22 19:17:29 發布丨 發布者:學樂佳 丨 閱讀量:0
內容摘要: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隱匿或者故意銷毀依法應當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會計報告,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隱匿、銷毀的會計資料涉及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
零基礎學會計入門指南
輕松掌握熱門行業全盤賬務處理
立即資訊
[指南]:《會計法》第44條隱瞞或故意銷毀應依法保存并構成犯罪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應根據刑事責任進行調查。法律。如果前款所述行為不構成犯罪,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
《會計法》第44條如果應依法隱藏,故意破壞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則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法律。
前款所稱行為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通知單位,可以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在單元上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以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如果是國有雇員,他們還將受到行政處分,從其單位或有關單位依法予以解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第四十五條指示,指示或強迫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和其他人員偽造或更改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的財務會計報告,或隱瞞或故意銷毀應按照規定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處以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屬國家官員的,由本單位或者有關單位對本單位依法給予降,解,退等行政處分。
[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起訴標準的規定” 2001.5:七、隱瞞和銷毀會計數據的案件(《刑法》第162條一)
應依法隱藏或蓄意銷毀應依法保存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并懷疑有下列情況之一:
1、隱瞞和銷毀的會計數據涉案金額超過50萬元;
2、隱藏,銷毀或拒絕交出會計信息,以避免依法進行調查和懲罰。

在線答疑
3-15分鐘獲得專業老師快速解答




當前16位老師在線

- 5分鐘前學員提問:學會計的基本條件和學歷要求?
- 8分鐘前學員提問:會計培訓班要多少錢一般要學多久
- 9分鐘前學員提問:會計實操培訓班大概多少錢
熱門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