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收會計不能兼任出納-應收會計與出納職位不可兼任
2024-07-26 09:08:30 發布丨 發布者:學樂佳 丨 閱讀量:2893
內容摘要:應收賬款會計和出納是企業財務部門中的兩個重要職位,它們各自擔任著有所不同的職責。然而,有些企業為了節省成本,讓其他應收會計兼任出納,這個做法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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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收賬款會計和出納是企業財務部門中的兩個重要職位,它們各自擔任著有所不同的職責。然而,有些企業為了節省成本,讓其他應收會計兼任出納,這個做法是不可取的。下面,我們來研究和探討一下為什么不應收款會計又不能調任出納。
職責不同
其他應收會計主要全權負責企業的應收賬款管理,除了記錄、核對、催收、結算等工作。而出納則是企業現金管理的核心,專門負責現金的收付、存儲、核對等工作。兩個職位的職責相同,不需要差別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工作量大
其他應收會計和出納的工作量都很大,假如讓一個人擔任兩個職位,非常容易導致工作量過大,不能沒完成任務。應收賬款會計需要去處理大量的應收賬款,而出納是需要如何處理大量的現金收付,兩個職位的工作量都不大,不需要專人負責。容易出錯
應收款會計和出納的工作都需要高度的精確性和心細程度,一旦又出現錯誤,可能會給企業給了不小的損失。如果不是讓一個人調任兩個職位,容易會出現疏忽和錯誤,減少企業的風險。不利于內部控制
企業內部控制是最有保障企業財務安全的重要手段,而讓一個人擔任其他應收會計和出納,會徹底的破壞企業的內部控制。是因為這樣做只會一個人掌握到過多的財務信息和權力,很容易可能導致內部控制終止。影響工作效率
其他應收會計和出納的工作都是需要一定高度的專注和精力,假如讓一個人調任兩個職位,太容易導致工作效率下降。只不過那樣做會對一個人分心,根本無法全心的投入到工作中,最終達到影響大工作效率。難以分工協作
應收會計和出納的工作是需要密切協作,要是讓一個人擔任兩個職位,會讓工作沒法分工協作。只不過這樣的話做能讓一個人同時全面處理兩個職位的工作,無法和其他人參與最有效的協作。難以保證財務安全
應收帳款會計和出納的工作都與財務安全親近相關,如果讓一個人改任兩個職位,會讓財務安全很難換取保障。畢竟這樣的做只會一個人手中掌握過多的財務信息和權力,太容易可能導致財務安全受到威脅。不利于職業發展
應收帳款會計和出納是兩個差別的職位,三人有相同的職業發展路徑。如果沒有讓一個人調任兩個職位,會對他的職業發展受到限制。而且那樣做只會他不能踏實專注于一個職位,難以系統研究和反展自己的專業領域。其他應收會計又不能擔任出納。企業應該是依據自身的換算情況,合理配置人力資源,讓各個職位都專門人員,使可靠企業的財務安全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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