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適用的會計科目
1、企業按有關規定將剩余保費計入“管理費”。
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納入“
管理費用”科目;企業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或在安排殘疾人就業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按規定領取的獎勵金計入“其他收入”科目;企業未按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的,按規定繳納的滯納金計入“
營業外支出”科目。——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稅[2015]72號)
2.剩余保費屬于企業成本,自然計入管理費用。通過安置殘疾人就業,成本可以降低60-70左右。
通常情況下,先計提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后繳納,可通過“——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稅款”過渡辦理。
(a)為殘疾人提供就業保障
借:管理費
貸:應交稅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2)付款
借:——應交稅金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如加滯納金,計入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三)減免
1、如果安置的殘疾人就業達到月數并得到全部救濟,則不必計提;
2.因優惠政策或者安置等原因達不到殘疾人就業比例的,可以只對減免后實際應繳納的部分進行減免。
3.如果想讓賬面反映減免的金額,也可以先收回,再沖銷原分錄。
借:管理費
貸:應交稅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借:——應交稅金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款:管理費
鑒于直接救濟的特點,不宜結轉遞延收入等收入科目。
(4)如果因“多付”而退回
借: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借:——應交稅金應交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款:管理費
如果是跨年度多繳多退,上述稅費變更為“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同時,相應的所得稅調整也是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調整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結轉至“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盈余公積等相關報表項目作相應調整。小企業會計準則采用未來適用法,無需進行上述調整。
(5)如果屬于“先征后返”政策
借:銀行存款
貸款:遞延收入、其他減免稅收入或管理費、以前年度損益調整(后續調整同上;小企業會計準則可以計入“營業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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