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ST中利(SZ002309,股價人民幣,市值人民幣)收到深交所關注函。
深交所要求ST中利以列表形式披露控股股東關聯方江蘇中利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利控股)占用新增非經營性資金1億元的情況;以及公司兩次違規對外擔保。
1月30日,ST中利披露《關于被債權人申請預重整的專項自查報告》,稱截至報告披露日,中利控股占用資金余額為1億元,包括預付供應商款項占用資金和光伏電站股權轉讓后交易價款占用資金。
新增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億元。
1月30日公告顯示,ST中利根據有關規定,結合目前年審機構的梳理和公司的全面自查,發現預付供應商貨款中形成的資金占用余額億元,新增余額億元,包括9家公司。光伏電站股權轉讓后交易價格占用資金余額為1億元。
其中,2018年7月,蘇州騰輝(ST中利控股子公司)分別與常熟A公司、常熟B公司簽訂了《電站項目公司100股股份工商變更《股權轉讓協議》。同時,電站項目公司分別與常熟A公司、常熟B公司簽訂《借款協議》,貸款總額1億元。
1億元中,600萬元以電站項目公司股權轉讓的形式支付,其余1億元分別由常熟A公司和常熟B公司借給電站項目公司。貸款利率每年8,利息按季支付;并約定蘇州騰輝在融資期限屆滿后或在約定的解除上述股權擔保的情況下,根據尚未償還的融資本息金額回購項目公司的股權。
上述交易履行期間,蘇州騰輝在ST中利未履行內部決議程序的情況下,與常熟A公司、常熟B公司簽訂了《股權轉讓付款補充協議》,項目公司出具了《指定付款》,并向中利控股支付了該1億元借款中的1億元。
如1月30日公告所披露,截至當日,中利控股已直接向常熟A公司、常熟B公司返還貸款本金1億元、貸款利息100億元,常熟A公司、常熟B公司已解除部分電站項目公司股權的擔保負擔。ST中利歷年代中利控股支付貸款本金7774萬元、貸款利息1萬元,共計1億元,形成對中利控股的資金占用。
ST中利表示,由于上述貸款本金尚未全部結清,此后將衍生利息,存在被動扣款形成新職業的可能。此外,截至報告披露日,公司尚未考慮計算資金占用期間的利息。
對此,深交所要求ST中利以列表形式披露該新增部分資金占用人2019年至今的形成時間及歸還時間、占用方式及最終用途、期末余額、日最高余額及其占上市公司最新凈資產的比例。
有兩種違反對外擔保的行為。
1月30日的公告還透露,2017年8月30日,江蘇P公司與蕪湖Q(有限合伙)簽訂《股權收購協議》,約定江蘇P公司有義務回購蕪湖Q(有限合伙)的股份,股份回購價款本金為2億元。
同日,ST中利發行《承諾函》為江蘇P公司對蕪湖Q(有限合伙)的股權回購義務提供擔保;控股股東與蕪湖Q(有限合伙)簽訂了《連帶保證合同》。在上述文件中,控股股東及ST中利為《股權收購協議》旗下江蘇P公司的上述股權收購義務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但經自查,ST中利提供的上述兩項擔保未能履行th
對此,深交所要求ST中利以列表形式逐一披露上述違規對外擔保的詳細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擔保時間、關聯方、金額、期限、提供擔保的余額(指每筆擔保合計日的最大合同金額)及其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凈資產的比例。
ST中利應結合上述資金占用和違規擔保的具體發生過程、決策情況、內部責任追究情況,說明公司相關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執行情況,說明公司內部控制是否健全有效。
同時,深交所還要求ST中利披露資金占用人償還被占用資金的詳細計劃、資金情況、保障措施及可行性,公司擬采取的解除擔保的具體措施及期限;重新核查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資金占用、違規擔保、不當交易等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2月9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就資金占用還款計劃向ST中利內部人士詢問,截至發稿,未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