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處理陸資的會計核算,我們在會計行業經常會遇到這樣的問題。下面就由幾個豆子來看看吧。
以土地為代價投資入股的會計如何處理?
投資企業以土地使用權投資入股。《企業會計準則》中明確規定,投資應當與投資企業和被投資單位分別處理。會計分錄的制作方法如下:
被投資企業
借: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貸款:實收資本(或股本)
投資企業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款:無形資產-土地使用權
以地價入股是否需要繳納土地增值稅?
是否以固定價格入股征收土地增值稅,應根據不同情況區別對待。
搬運:
1)對于2006年3月2日之前發生的以土地作價出資的股份,無論
無論投入的土地是否用于房地產開發,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以土地作為股份價款轉讓股份的,應當征收土地增值稅。
2)2006年3月2日以后,土地投資要分兩部分。
在這種情況下:
(1)被投資、合資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以土地投資。
資本公司應繳納土地增值稅。
(2)如果投資方、合資企業不是從事房地產開發的企業或投資方,
合營企業不使用土地進行房地產開發的,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
以上就是豆豆邊肖整理的以土地作價出資入股如何做會計處理的全部。關于投資,要分清投資企業和被投資方,多了解相關知識。請繼續關注豆豆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