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試算平衡表是指某一時點各種賬戶及其余額的列表,主要用于檢查借貸雙方是否平衡。試算平衡表的編制依據是什么?
編制試算平衡表的依據是什么?
試算平衡表是指各種賬戶及其在某一時間點的余額的列表。主要用于檢查借貸雙方是否平衡。試算平衡表的編制依據是什么?
試算表的編制基礎
(1)所有賬戶的借方期初余額總和等于所有賬戶的貸方期初余額總和;
(2)所有賬戶的借方總額等于所有賬戶的貸方總額;
(3)所有賬戶的借方期末余額合計等于所有賬戶的貸方期末余額合計。
主要是:
(1)金額試算平衡法在借貸法下,根據“有借必有貸,貸必相等”的規則,每一筆經濟業務都必須以相同的金額記入兩個或兩個以上賬戶的借方和貸方,借貸雙方的金額必須相等。那么,某一期間經濟業務的所有會計分錄都記入相關賬戶后,本期所有賬戶的借方發生額合計必須等于本期所有賬戶的貸方發生額合計。公式可以表示為:本期所有賬戶借方發生額合計=本期所有賬戶貸方發生額合計。借貸法利用上述公式,通過編制“總帳科目本期發生額試算表”,對總帳科目發生額進行試算。
(2)余額試算平衡法在借貸法下,由于資產的余額作為賬戶的借方余額列示,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余額作為賬戶的貸方余額列示。根據資產與權益平衡原則,所有資產余額之和必須等于所有權益余額之和。因此,所有賬戶的借方余額合計必須等于所有賬戶的貸方余額合計,可以表示為:期末所有賬戶的借方余額合計=期末所有賬戶的貸方余額合計。借貸法利用上述公式,通過編制期末總分類賬的試算平衡表,對總分類賬余額進行試算平衡。在實際工作中,人們經常將上述兩個表結合起來,結合各個賬戶的期初余額,編制“總分類賬賬戶金額余額試算表”,使總分類賬賬戶的借貸余額和總分類賬賬戶的借貸余額都可以在一個表上試算。
借貸法是什么?
借貸法是指以會計等式為原則,以借貸為符號,反映經濟業務增減變化的復合方法。在借貸法下,所有賬戶的結構都是左借右貸,但反映會計要素變動的借貸性質并不固定。對于不同性質的賬戶,借款人和貸款人的登記方式不同。
在資產賬戶中,借方記錄資產的增加,貸方記錄資產的減少。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
債務和所有者權益賬戶的結構正好與資產賬戶相反。出借人記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借款人記錄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的減少。一般來說,期末余額應該在貸方。
成本賬戶的結構與資產賬戶的結構基本相同。該科目的借方記錄費用成本的增加,科目的貸方記錄費用成本轉入抵銷收益科目的金額(減少)。由于借方記錄的費用成本的增加一般是通過貸方傳遞的,所以該賬戶通常沒有余額。如果有余額,也顯示為借方余額。
收益賬戶的結構與負債賬戶和所有者權益賬戶的結構基本相同。收入的增加貸記本科目,收入的轉出(減少)應借記本科目。因為貸方記錄的收入增加一般通過借方轉出,所以該賬戶通常沒有期末余額。如果有余額,也顯示為貸方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