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下所示:
1.如果你公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有貸方余額,大于本年虧損,不需要盈余公積彌補虧損,作會計分錄:
借方: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款:本年利潤
2.補償后“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為借款人盈余,可用盈余公積補償(稅務機關認定的虧損可用連續五年稅前利潤補償,因此超過稅前補償的虧損一般用盈余公積補償):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擴展數據:
1、虧損結轉,是指納稅人在某一納稅年度繳納所得稅的經營虧損,允許沖減在其他納稅年度的利潤的一種稅收優惠。
2.年度虧損結轉: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從事生產、經營的機構、場所的年度虧損未發生虧損,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所得彌補。下一納稅年度所得不足彌補的,可以逐年彌補,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一條)。
數據百度百科:虧損結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