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售商品的會計分錄:
(1)發放商品時:
借:寄售貨物
貸款:庫存商品
(2)收到委托單后:
借方:應收賬款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款:寄售貨物
借方: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
(3)收到已付貸款后: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
寄售商品的會計處理:
一、委托方會計
1.將貨物交付給受托人
借:發出商品。
信用:庫存商品
2.接收受托方的委托單,并開具增值稅發票。
借方:應收賬款-XXX(受托方)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并行結轉成本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
貸項:發出商品
3.傭金按雙方同意的比例計算。
借方:銷售費用
貸:應收賬款-XXX(受托人)
4.從受托人處收到的付款
借方: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XXX(受托人)
2.受托人:
1.收到貨物后:
借:委托商品
信用:以傭金的形式支付銷售商品的款項。
2.外部銷售:
借方:銀行存款
貸項:寄售商品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填寫托運單并提交給委托方,并從委托方處領取發票;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應付賬款-XXX(委托方)
借方:以銷售商品的傭金形式支付的款項。
貸項:寄售商品
4.支付貨款,計算傭金。
借方:應付賬款-XXX(委托方)
貸款: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或主營業務收入)
寄售是一種銷售商品的方式,涉及委托方和受托方。委托方位置的貨物成為委托方的寄售貨物,受托方位置的貨物成為受托方的寄售貨物。
第三,代銷的方式
以傭金為基礎銷售商品有兩種方式:買斷和收取手續費。
1.通過將委托銷售的貨物作為買斷:
指委托方與受托方簽訂的合同或協議,委托方根據合同或協議收取委托款項。實際售價由受托人確定,實際售價與合同或協議價格的差額歸受托人所有。
2.服務費形式的傭金銷售:
它是受托人根據售出商品的數量向委托人收取手續費的一種銷售方式。對于受托人來說,服務費其實是一種勞動收入。
(1)借:
貸款:寄售商品300元。
借方:其他應收款:300*
貸款:銀行存款300*
借:銀行存款300*
貸:應付賬款300
其他應收款:300*
借:應付賬款100
信用:營業收入的100%
借:寄售商品300元。
貸款:300件寄售商品。
借:應付賬款200
貸款:銀行存款200。
借方:營業稅及附加10*5。
貸款:銀行存款10*5
(2)
公司a:
1.發出商品時不能確認應收賬款。完成托運并開具發票后,必須確認收入和應收款項。按會計制度規定。條目如下所示
借:寄售商品5000。
信用:庫存5000。
2.退貨30瓶,退房50瓶,剩下的20瓶呢?我假設剩下的20瓶還在寄售,但是還沒有結算。你沒有提到稅。該條目如下所示
借:應收賬款-B公司42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4200。
假設現金結算為3000元,分錄為
借方:3000現金
貸:應收賬款-B公司3000
返回條目
借:庫存商品1500
貸款:寄售商品1500。
此時整個銷售已經確定,但B公司還缺A公司的20瓶酒,應收賬款中的回應是1200元。可以結轉銷售成本,分錄
借方:主營業務成本3500元。
貸款:3500寄售商品。
至此,從這筆代銷來看,A公司獲利700元。
如果還需要B公司的詞條,可以問一下。以上條目不會錯。
擴展數據:
寄售全稱:網上寄售,又稱網上寄售。網上寄售基本分為虛擬物品寄售和實物寄售。寄售是指一些提供網上批發服務的網站或可以提供批發商品的賣家達成一個
一般來說,線上代理是在自己的線上銷售批發網站提供的商品等資料,賣完貨后通知批發網站為他發貨。賣的貨只是從批發網站發到線上代理的買家手里,線上代理看不到這個過程中賣的貨。網上寄售的售后服務也是由批發網站來行使。
優點和缺點
網上寄賣可以免費為網絡提供商品,方便了一些想開但沒有資金的初級賣家。這是它最大的優勢。而越來越多的寄賣網站只注重銷量,不注重管理渠道,導致寄賣客戶之間的惡意競爭,影響正規賣家的利潤,也容易對產品品牌造成不利影響。
目前國內一些網站在代銷的基礎上,已經開始發展分銷渠道。分銷作為銷售渠道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同于代銷,它會對整個銷售渠道和流程進行嚴格的控制和管理。
參考:搜狗百科-托運
文化體育業營業稅對表演者征收100萬元,對售票員征收10萬元服務費。
本主題假設不考慮營業稅:
收票
借:寄售商品2000。
貸款:寄售商品2000元。
賣
借方:銀行10000元。
貸項:應付賬款2000
營業收入8000
借:寄售商品2000元。
貸款:寄售商品2000。
支付機票,計算傭金。
借:應付賬款2000
貸款:銀行存款1800。
其他業務收入200
寄售方式有兩種:買斷和收取傭金。
(1)采取買斷的方式代銷商品,委托方可以自行制定售價,售價與買斷價之間的差額就是委托方的利潤。(2)代銷商品,代理商只能按照委托協議中確定的傭金價格代銷商品。
本廠會計分錄如下:(1)發出代銷商品時:借:委托代銷商品xxx貸:庫存商品xxx (2)收到代銷清單時:借:應收賬款——B公司代銷商品xxx貸:主營業務收入xxx應交稅金——增值稅(銷項稅額)xxx及結轉產品成本:借:主營業務成本xxx貸:委托代銷商品xxx (3)。收到委托方開具的手續費發票時:借:銷售費用xxx貸:應收賬款xxx (4)收到委托代銷商品時xxx貸:銀行存款xxx貸:應收賬款xxx公司xxxB公司會計分錄有:(1)收到委托代銷商品時XXX貸:代銷商品xxx (2)實際銷售商品時:借:銀行存款XXX貸:應付賬款XXX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xxx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xxx貸:應付賬款xxx借:代銷商品xxx貸:委托代銷商品xxx (3)支付貨款結算代銷手續費時:借:應付賬款xxx貸:主營業務收入(或其他業務收入)。 寄售商品是指代售的商品,受托方未取得商品所有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不符合資產的定義。
因此,寄售商品應作為委托方而非受托方的存貨處理,不能確認為受托方的資產。會計處理本科目核算發行企業受其他單位委托,以代銷形式代發行出版物的進價或賣價(或碼價)。
本科目可按委托銷售的出版物種類進行明細設置,進行明細核算。出版物委托其他代理機構代銷的,可根據委托代理機構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真實性編制資產負債表時,將“寄售商品”和“寄售商品款項”科目的余額填入“存貨”項目,貸款金額相互抵銷。實際上,資產負債表中的“存貨”項目并不包括寄售商品,即寄售商品在資產負債表中不被確認為資產。將寄銷品納入會計核算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便于企業加強存貨的實物管理,確保存貨的安全
寄售商品會計。代銷商品按買價入賬(1)發行企業收到代銷出版物驗收入庫時,按買價借記本科目(按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明細科目),貸記“代銷商品”科目。(二)發行企業委托其他單位代銷出版物的。出版物發行時,借記本科目(委托代銷單位設置的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委托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二級科目)。
(3)結轉當月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本科目(按委托代銷或受托代銷的出版物類別設置的明細科目)。(4)期末根據代銷出版物的銷售匯總結轉應付賬款,借記“代銷商品”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5)代銷單位向發行企業退回商品時,借記本科目(按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按代銷單位設置明細科目)。(6)發行企業將商品退回代銷機構時,借記“代銷商品”科目,貸記本科目(按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二級明細科目)。
2.委托銷售應按銷售價格(或代碼價格)記賬。(1)發行企業收到委托代銷出版物驗收入庫時,應按售價(或碼價)核算。(2)貸記本科目(按委托銷售的出版物類別設置的明細科目)。
(3)結轉當月銷售成本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商品進銷差價”科目。(4)貸記“商品購銷差價”和“應付賬款”科目。
(5)寄售單位退貨時。(6)向代銷機構退回商品時,借記“代銷商品”科目,貸記本科目(按代銷出版物類別設置的明細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發行企業委托發行的出版物的進價或售價(代號價格)。會計上對寄售商品的處理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以實物出售;二是收取手續費。
寄售是指受托人根據市場情況自行制定商品的實際售價,賺取售價與收貨價之間的差價。代銷是指受托方按照委托方指定的價格代銷商品,受托方只向委托方收取傭金。
受托方委托商品的會計處理有兩種意見。一個是收到委托代銷商品時的入賬不應包含增值稅進項稅,另一個是應以含稅價格入賬。對于寄售商品,無論是在資產負債表周圍單獨列示,還是在資產負債表資產方的附注中扣除或列示,在收到寄售商品時,其核算金額不應包含增值稅,以與其他正常存貨(現賒購的商品)保持一致,即不包含進項稅。
參考:寄售商品-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