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光飛逝,又快到年底了。
最近翁格一進學園回答問題,就能看到很多小伙伴在問新年發票的事情,這確實是讓我們財務伙伴頭疼的問題。
所以今天池兒想和大家聊聊新年發票的財稅處理,希望能幫你做好年終結賬。
首先,翼先來看看新年發票中一些高頻業務的財務和稅務處理問題。
眾所周知,年終結賬時間一般為12月1日至12月30日。此時,財務伙伴在工作中遇到新年發票的常見情況有兩種:
當然,在實際操作中,除了上述情況,肯定還會有其他各種取得跨年度或跨期間發票的情況~這里就和大家探討一下頻率高的問題:
1)年貨發票可以報銷嗎?
經常有同學問Chier,過年的發票能報銷嗎?
這個需要通過實戰案例來理解。過來看看。
A公司年底舉行業績沖刺會,所有業務員都去各地區參加營銷支持活動。在此期間,差旅費不能及時返還公司,導致過年發票報銷。
這種情況應該很多企業都會遇到。在實踐中,尤其是在業務繁忙、經常出差的情況下,發生后很難立即報銷差旅費。
是因為大年三十不讓業務員報銷因公產生的費用嗎?人在現實工作中不報銷的可能性不大吧?
所以池二肯定可以說過年的發票可以報銷。
但是年貨發票報銷不是無原則的,也不是什么發票都能報銷的。一般企業對于開票都有嚴格的財務規定。
來吧,酋長把這個政策放在這里。讓我們看一看。
通過這個政策,你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
年貨發票可以報銷,權責發生制是會計要素確認和計量的一個要求,解決了收入和費用何時確認、確認多少的問題。
業務已經發生,當期應承擔的費用應計入當期,與發票是否到賬沒有必然聯系。發票只是會計上的一種原始憑證。
因此,當期發生的費用,即使沒有發票,也應直接作為會計分錄,記入當期費用。
2)新年發票稅怎么處理?
怎么說呢?新年發票的財稅處理一般有三種情況。
業務情況1:屬于上一年的業務,但是對方開具的發票收據是下一年的。
案例一:2021年12月,A公司向某財務咨詢公司咨詢企業稅收籌劃事宜。根據合同約定,其于12月30日支付了稅率為6的咨詢費3萬元,對方于2022年1月7日開具了專用發票。
讓我們來看看:
由于咨詢費發生在2021年,會計確認費應該在2021年;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條,稅前扣除也應該在2021年。
因此,雖然案中發票是跨年度的,但不影響2021年稅前扣除。
關于會計處理我們應該做什么?在這里,翅膀直接呈現出清晰的思維導圖。
業務情況二:屬于上一年度的費用發票,今年才報銷支付。
案例二:
假設A公司有一張2021年的技術咨詢費發票,金額為20000元,2021年忘記報銷,沒有計提,2022年報銷。
我們來看一下企業會計準則下的會計處理:
理論很簡單,而且是權責發生制。
本來應該是進入前一年的,但是去年就全部結清了。怎么才能進入呢?這使用了“以前年度損益調整”科目(小企業會計準則中不使用)。
雖然2022年可以做這個分錄,但不會影響2022年的利潤,因為“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不計入利潤表,直接結轉到“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因為沒有計提,而且是新年度取得的發票,所以這個時候需要用“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這個科目,哪個人
現在,翅膀讓每個人都明白了。你學會了嗎?
3)未取得新年度發票的追溯年度報銷的財稅處理。
我們工作中發票稅前扣除有三個時間節點。快速思考一下,看看你是否還記得:
第一個時間點是今年12月31日之前,第二個時間點是次年匯算清繳之前,最后一個時間點是5年以內。新年發票的處理方式是以次年的5月31日為分界線。
5月31日前取得發票的,可在上一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直接抵扣;
若在次年5月31日(匯算清繳結束日)前未收到發票,且無法按2018年第28號公告規定時間內補辦、換領,只能先調整納稅。企業在后期領取發票時進行專項申報和說明后,允許進行補繳,直至項目年度計算扣除,但補繳確認期不得超過5年。
業務情況3我們直接看案例:
A公司是一家私營企業。2022年7月,老板讓財務小張報銷上一年發生的費用。提供的發票包括5年前的業務咨詢費和旅游發票2萬元(假設不考慮進項稅抵扣等其他問題)。
小張不敢給老板報銷。我們來看看小張報銷后的賬目是怎么處理的。
會計處理:
既然已經超過了追溯扣除的最長期限,當然不能進行追溯扣除,也不能在報銷當年稅前扣除。
由于會計處理不影響當期損益報銷,2021年申報企業所得稅時無需進行納稅調整。
給大家總結一下:過年發票可以報銷,所得稅前可以扣稅。
但需要注意的是,超過追趕期的跨年發票不能在所得稅前扣除(追趕期不得超過5年)。
在學習了年貨發票的會計處理后,有些同學可能還會問:池兒老師,怎樣才能避免年貨發票的發生呢?
新年發票在企業中是客觀存在的,但是大量的新年發票肯定是對企業不利的。
如果我們需要在除夕之后及時收回發票,我們需要準確預測除夕費用的金額,增加財務人員的工作量,甚至可能影響財務報表的質量。
與其糾結于如何處理年貨發票,不如提前做好相關制度要求,避免或減少因制度不嚴或不完善導致的年貨和跨期發票問題,如建立以下管理制度:
當然,作為正規公司,內控還是要到位的。
首先要在年底前通知及時報銷,然后最多在次年1月設定下一個緩沖期。我們在一個月內處理這種跨期發票是合理的。
那么如果一年中每個月都有上一年的發票,就有點過分了。我們捫心自問,是財務工作不到位嗎?
畢竟只有提前做好這些工作,才能有效提高年底的工作效率,減輕我們財務人員的工作壓力,才能順利結賬。
今天的分享就到此為止~大家在實戰練習中有什么問題可以在評論區留言,Wing會盡可能的回復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