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0月1日,價稅合計20萬* (1/17)元。
借入應收票據-息票2340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為20萬元。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34000
每葦爐月計提利息:200000 * 6/12=1000元:
借應收利息只付1000。
貸款財務費用1000
2002年4月1日,債務總額為23.4萬,1000 * 6=24萬元。
借入應收票據240000
應收貸款票據-息票234000
應收利息6000
2002年10月1日收到的付款
向銀行貸款24萬英鎊
應收貸款票據240000
如果在2002年4月1日重新簽發234,000元的商業承兌匯票,
借入應收票據234000
財務費用6000
應收貸款票據234000
應收利息6000
2002.10.1
向銀行貸款234000
應收貸款票據23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