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的材料應當按照實際成本法核算,并按照材料入庫和付款的結算日計入相應科目。具體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按實際成本記錄的材料的會計分錄
材料和發票一起到達: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材料未到,發票已到:
借:在途物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材料驗收入庫時:
借:原材料
借出:在途材料
材料到了,發票還沒到:
月末未收到文件的,按暫估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
貸:應付賬款——預計應付賬款
下月初,應沖銷紅字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紅字)
貸:應付賬款——暫估應付賬款(紅字)
發票到達后進行賬務處理: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或其他貨幣資金、應付票據、應付賬款等。)
通過預付款購買材料時:
預付時:
借方:預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當材料被接收和接受儲存時:
借:原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信用:預付款
補足貨款時:
借方:預付款
貸款:銀行存款
發送材料時:
借:生產成本(直接材料成本)
制造成本(間接材料成本)
銷售費用(銷售環節消費)
管理費用(行政消費)
R & amp支出(R & ampd鏈接消費)
委托加工材料(發出的加工材料)
貸款:原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