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所得稅退稅分錄
個人所得稅退稅的分錄應根據退稅形式的不同而變化。如果退款是本年的,可以寫:借:銀行存款,貸:個人所得稅費用。如果退款不是本年度的,而是上一年度或更早的,可以這樣寫:1。收到退稅款,借:銀行存款,貸:應繳納并退還的個人所得稅。2.結轉,借:個人應繳納的稅款(包括稅種),貸:以前年度損益如何調整。同時還應填列,借方:以前年度損益調整,貸方:分配或未分配利潤。
此外,還有稅收的退稅。這個退稅是指在辦理稅款的同時產生的一些手續費。這些手續費可以返還給我們。一般情況下,除個別地區或有個別政策的地方外,所有地區都應按照2收取的手續費退還。
另外,在記錄退稅分錄的時候,如果有什么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要在下面的備注里標注出來,最好寫清楚,比如退回的資金是從哪里退回的,按照上面的比例等等。
個人所得稅退稅時間
按照國家規定,個人一年繳納不足6萬元可以申請退稅。申請退社的時間是每年的3月到6月。這個時候可以用個稅申請退稅,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年初剛開始退稅,審核人員會比較忙,這也使得退稅審核比較慢。這段時間請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