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抵扣的發票已入賬,稅額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抵扣明細科目,下月抵扣后轉入進項稅。
進項發票不抵扣有兩種情況:1。認證和未申報;2.未經確認和申報。
針對這兩種情況,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2011年第78號公告: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抵扣憑證已認證或已匯算清繳,但未在規定期限內結案申報抵扣;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Ku-王泰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實行“先比對后抵扣”管理方式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抵扣憑證審核比對結果一致,但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抵扣,屬于真實交易的客觀原因,符合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允許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其進項稅額。
第二,客觀原因包括以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抵扣憑證的;
(二)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業務或者檢查中查封、扣押納稅人的賬簿,導致納稅人不能按期辦理申報手續的;
(三)稅務機關信息、網絡故障導致納稅人未能及時獲得認證結果或審核結果的通知,未能及時辦理扣稅;
(4)因人員傷亡、突發重大疾病或擅自離職未辦理交接手續,導致不能按期申報扣除的;
(五)規定的其他情形。
注:但在胡仔的實際操作中,如果遇到第二種情況,勸父母放棄尋找客觀原因的想法(雖然可能確實存在)。稅務局不會聽你的,會告訴你不能辦,只有告訴你第一種情況才能辦,而且每次辦理都要報報社審批,時限一般至少半年。所以各位家長,如果遇到增值稅專用發票,請一定要慎重,收到的時候記錄下來,然后按照日期。
未抵扣的發票已入賬,稅額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抵扣明細科目,下月抵扣后轉入進項稅。
進項發票不抵扣有兩種情況:1。認證和未申報;2.未經確認和申報。
針對這兩種情況,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2011年第78號公告:
1.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抵扣憑證已認證或已匯算清繳,但未在規定期限內結案申報抵扣;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Ku-王泰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實行“先比對后抵扣”管理方式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抵扣憑證審核比對結果一致,但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抵扣,屬于真實交易的客觀原因,符合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后,允許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其進項稅額。
第二,客觀原因包括以下類型:
(一)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抵扣憑證的;
(二)有關司法行政機關在業務或者檢查中查封、扣押納稅人的賬簿,導致納稅人不能按期辦理申報手續的;
(三)稅務機關信息、網絡故障導致納稅人未能及時獲得認證結果或審核結果的通知,未能及時辦理扣稅;
(4)因人員傷亡、突發重大疾病或擅自離職未辦理交接手續,導致不能按期申報扣除的;
(5)其他特殊情況
注:但在胡仔的實際操作中,如果遇到第二種情況,勸父母放棄尋找客觀原因的想法(雖然可能確實存在)。稅務局不會聽你的,會告訴你不能辦,只有告訴你第一種情況才能辦,而且每次辦理都要報報社審批,時限一般至少半年。所以各位家長,如果遇到增值稅專用發票,請一定要慎重,收到的時候記錄下來,然后按照日期。未抵扣的發票已入賬,稅額記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待抵扣明細科目,下月抵扣后轉入進項稅。
進項發票不抵扣有兩種情況:1。認證和未申報;2.未經確認和申報。
針對這兩種情況,國家稅務總局發布了2011年第78號公告: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抵扣憑證已認證或信息已采集上報,但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抵扣;實行納稅輔導期管理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和實行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先比對后抵扣”管理方式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抵扣憑證審核比對結果一致,但未在規定期限內申報抵扣的, 屬于真實交易的客觀原因,且符合本公告第二條規定的,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批準,允許納稅人繼續申報抵扣其進項稅額。
客觀原因包括以下類型:
因自然災害、社會突發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未按期申報抵扣增值稅扣稅憑證的。
相關司法行政機關在業務或檢查中查封、封存納稅人賬冊,導致納稅人未能按時辦理申報手續。
稅務機關信息和網絡故障導致納稅人無法及時獲得認證結果或審核結果的通知,無法及時辦理扣稅。
因企業納稅人傷亡、突發重大疾病或擅自離職,交接手續失敗,導致不能按期申報扣除的。
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一,認證的增值稅,沒有抵扣完可以抵扣。
2.根據國〔2009〕617號文的規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統一發票和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應當自開具之日起180日內由稅務機關進行認證,并在認證后當月的申報期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進項稅額抵扣。所以你的增值稅專用票認證后,必須在次月申報抵扣。如果它沒有完成,你可以離開它。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