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盈余公積是指根據中國的法規或行政規章,按照公司的凈利潤和規定的比例,在中國記錄的盈余公積。我想問一下規定的盈余公積能否彌補虧損?記錄退出的比例是多少?
規定的盈余公積能否彌補虧損?
規定盈余公積可以用來彌補虧損。
本公司取得的盈余公積主要用于:
1.彌補損失
當公司虧損時,有三種彌補方式:一種是次年用息稅前盈利彌補;僅用本年稅后利潤填列;三是動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公司用盈余公積彌補虧損時,應由企業股東會提出,并經股東會批準。
2.轉移資產
公司以盈余公積轉增股本時,須經公司股東大會決議批準。注意,轉增后留存的盈余公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25%。
盈余公積的規定比例。
根據《公司法》相關要求,規定盈余公積計提比例為10,即按照凈利潤(減去其他應付款損失)10提取規定盈余公積。
規定累計盈余公積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不予提取。在計算所需盈余公積金額時,注意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潤。
盈余公積的相關會計分錄
1.盈余公積的取得
借:分配利潤——獲取規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規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
2.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彌補虧損。
3.盈余公積轉資產
經公司股東會決議,公司可將盈余公積轉增資產或總股本。
借:盈余公積
貸款:資本公積,總股本
您請求的頁面可能不存在或已被刪除。
嘗試以下方法:
公牛;確保瀏覽器地址欄中顯示的網站地址的拼寫和格式是正確的。
公牛;請聯系站長,告訴他們你發現了什么,以便站長處理。
公牛;30秒后自動返回網站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