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就商品流通增值繳納增值稅。企業用銀行存款繳納增值稅時,可以設置應交稅費科目進行核算。如何進行相關會計分錄?
用銀行存款繳納增值稅的會計處理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貸款:銀行存款
如果增值稅在當月繳納,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款:銀行存款
如果是上個月的增值稅,則應進行以下會計分錄:
期末將貸款人應繳納的銷項稅額轉入未繳納的增值稅,即未繳納的增值稅應在當月繳納。應作出以下會計分錄:
借方: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在實際支付并轉入已付轉售稅明細時,應編制以下會計分錄: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已交稅金)
貸款:銀行存款
一般納稅人是怎樣的?
一般納稅人是指增值稅年銷售額(增值稅年銷售額是指經營期不超過12個月或4個季度的增值稅累計銷售額,包括申報納稅、稅務稽查和納稅的銷售額)超過財政部規定的銷售額和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一般納稅人的特點是增值稅的進項稅額可以從銷項稅額中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