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美化工作環境,增強工廠和商場的市場競爭力,我公司采購了一批花木。進項稅可以抵扣嗎?我應該得到什么樣的發票?
[稅收政策]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用于非增值稅應稅項目、免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三條規定,《條例》和本細則第十條第(一)項所稱非增值稅應稅項目,是指提供非增值稅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銷售不動產和在建房地產項目。前款所稱不動產,是指不能移動或者移動后會改變其性質和形狀的財產,包括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地上附著物。納稅人新建、改建、擴建、修繕、裝修的房地產,均為在建房地產項目。
《增值稅暫行條例》第15條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
《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規定,條例第十五條規定的部分免稅項目的范圍限定如下: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畜牧業和水產業。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確定。
[稅務風險]
1.如果購買的花木是直接在土地或建筑物(花池等)上栽培的。)且依附于其他土地,應作為非增值稅應稅項目,且無論會計制度如何規定,都屬于房地產在建工程,因此上述購買花木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
2.購買的盆栽花草不依附于任何建筑物,可以隨意移動或搬動,因此不屬于在建房地產項目。直接用于美化生產經營場所的,為應稅項目,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抵扣;如果用于企業的福利部門,如職工宿舍、食堂等福利部門,屬于非應稅項目,取得的進項稅額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