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企老板購買奢侈品屬于老板個人消費,按照稅法規定不應該入賬,應該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增加。根據企業所得稅法,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收入有關的合理合法的費用、成本、費用、稅金、損失等支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允許扣除。與企業實際經營無關的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如果計入企業成本,需要進行納稅調整。
包含在管理費-福利費里,需要增加!
可以根據實際進行核算。
根據《關于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2011年第34號公告)第二條“關于職工服裝費用扣除問題”規定:“根據企業工作性質和特點,要求職工工作時著裝所發生的工作服費用,可按照《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的規定作為企業合理費用在稅前扣除。”
因此,企業發生的員工服裝支出(包括老板)必須滿足上述要求,才能定義為工作服并稅前扣除,如生產人員在普通車間穿的工作服、保安人員穿的保安服、保潔人員穿的保潔服等。企業必須有相關的服裝制度。
如果只是為企業老板購買或報銷服裝費用,不符合2011年34號公告的要求,但屬于老板個人消費,不能稅前扣除,需要增稅。
根據財稅[2016]36號附件1第二十七條規定,“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用于簡單計稅項目、免征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和不動產。所涉及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不動產僅指專用于上述項目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不包括其他權益類無形資產)和不動產。quot;
因此,如果只是為老板購買或報銷衣服,屬于為個人消費而購買的貨物,按上述規定不得抵扣進項稅。
根據《財政部 關于規范個人投資者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的通知》稅〔2003〕158號)第一條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以外的企業的個人投資者為本人、家庭成員及其相關人員支付的與本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以及用企業資金購買汽車、房屋等財產性支出,視同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股息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征收個人所得稅。
所以給老板買衣服或者報銷個人消費的衣服,都要按照“股息利息收入”代扣個人所得稅,稅率是20。
上述稅務問題之后,在保證正確稅務處理的基礎上,如何進行賬務處理并不重要。如需計入當期損益,不得在稅前扣除,增稅部分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全額計提。
如果計入“福利費”科目,會計分錄如下:
1.實際報銷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貸款:銀行存款等。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2 .按“福利”金額。
借:管理費-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注:由于屬于個人消費,不能稅前扣除,計入“福利費”,對“管理費用-其他”、“營業外支出”等損益科目無實質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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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況下,不應該占。買衣服屬于老板自己的生活消費,報銷相當于公司性質;
可用于員工福利、工裝等報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