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助業務成本是指企業在主營業務之外經營其他業務所發生的成本、費用、稅金及其他費用。如加工業務、修理業務、租賃業務和商業企業發生的其他費用。
對附屬業務,會計部門應根據最前沿的服務項目,在“附屬業務收入”科目設置相關賬戶進行核算。由于關聯業務項目不同,關聯業務的核算方法也不同。對于食堂的商品銷售,基本執行零售企業的“銷售價格核算”方法。夜間住宿費收入和蒸餾水收入一般只核算收入,不核算成本。但是,一些企業為了考核指標,對費用實行分項管理或簡單核算。
會計部根據出納提交的“附送業務收入日報表”核實后,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方(增加):現金
貸(增):輔助業務收入——銷售商品收入。
輔助業務收入:33,354住宿費。
附屬業務收入——蒸餾水
同時,結轉成本:
借(增):營業成本為——的商品
貸(減):庫存商品33,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