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網友想了解贊助費的會計分錄是怎么做的?為了進一步了解贊助費的所有會計分錄是如何做的,讓我們和邊肖一起看看吧!
贊助支出一般理解為企業以現金或實物贊助一項活動,以達到宣傳等目的的各種無償贊助支出。贊助費用的會計分錄為:借:營業外支出,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贊助費可以稅前扣除嗎:
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相關規定,贊助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贊助支出是指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支出。因此得出結論,不具有廣告性質的贊助支出不得在稅前列支。
判斷一筆贊助費能否稅前扣除,關鍵在于該費用是否具有廣告性質。
廣告交易有以下三個特點:
1、廣告是有償雙向合同,即一方支付費用,另一方提供廣告服務;
2.廣告服務是通過一定的媒介和形式介紹廣告主提供的產品或服務;
3、廣告服務商應具備合法的經營資質。
企業收取贊助費,走營業外收入科目,與企業日常生產經營活動關系不大。
營業外收入是指與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不直接相關的各種收入。營業外收入其實是一種凈收入,不需要企業支付,也不需要匹配相關費用。因此,在會計核算中,應嚴格區分營業外收入和營業外收入的界限。一般來說,企業營業執照上載明的除主營業務和其他附屬業務以外的所有收入都是營業外收入。
收到贊助費的會計分錄: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營業外收入
贊助費用的會計分錄:
企業的外部贊助費不能計入企業的成本。一般的做法是計入營業外支出,在年度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增加應納稅所得額(贊助費)。贊助費支出的會計處理如下: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是指除主營業務成本和其他業務支出以外的所有營業外支出。如罰款支出、捐贈支出、非常損失、固定資產盤虧等。
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下簡稱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增值稅。
企業收到的各類贊助費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取決于企業取得的贊助費是否屬于應稅銷售活動。
1.如果贊助費只是單純的,即不存在應稅銷售行為,那么它是無償取得的,不在增值稅的應稅范圍內,所以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和發票。
2.如果是會展服務,廣告等。以贊助費的名義,那么就是應稅銷售額,已支付的收入,在增值稅應稅范圍內,按規定要繳納相應的增值稅。
3.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贊助方提供的贊助是實物,而不是現金,那么贊助方的稅務處理將作為銷售處理,但對于接受方來說,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將按照上述原則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