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甲公司對乙公司無重大影響,故采用成本法核算,并編制甲公司相關會計分錄。
2006.1.1
借:長期股權投資2000
貸款:銀行存款2000
2006年4月20日宣布現金分紅。
借:應收股利10
貸款:投資收益10
2006年12月31日實現凈利潤。
不要處理它
2007年4月20日宣布現金分紅。
借:應收股利12
貸款:投資收益12
2007年12月31日實現凈利潤。
不要處理它
2008年4月20日,宣布現金股分紅。
借:應收股利14
貸款:投資收益14
(2)甲公司對乙公司影響較大,采用權益法核算,編制甲公司相關會計分錄。
2006.1.1
借:張裕分割股權投資-成本2400
貸款:銀行存款2000
營業外收入400
2006年4月20日宣布現金分紅。
借:應收股利10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0
2006年12月31日實現凈利潤。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2
貸款:投資收益12
2007年4月20日宣布現金分紅。
借:應收股利12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與控制12
2007年12月31日實現凈利潤。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2
貸款:投資收益12
2008年4月20日宣布現金分紅。
借:應收股利14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