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條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按照下列方法確定: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是合同約定的價款或者報酬,不包括增值稅;合同中的價款或者報酬未在增值稅中單獨列示的,按照總額確定。
(2)應稅產權轉讓文件的計稅依據為產權轉讓文件所列價格,不含增值稅;產權轉讓文件中未單獨列明價格和增值稅的,按照總額確定。
(3)應稅業務賬簿的計稅依據為業務賬簿記錄的實收資本(股本)和資本公積總額。
(4)應逐一確定應稅權利和許可證的計稅依據。
(5)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是交易金額。借款稅和追加貸款要交稅,借款稅要給銀行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