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收取職工存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員工姓名
2.企業返還職工保證金時:
借方:其他應付款——員工姓名
貸:銀行存款
3.如因特殊原因未退還押金:
貸款:營業外收入
企業收取職工存款時,應核算“其他應付款”、“銀行存款”、“營業外收入”等科目。其他應付款,是指與企業主營業務不直接相關的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應付款和暫收款。營業外收入是指與生產經營過程沒有直接關系,應當計入當期利潤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