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指確保食品加工、儲存、銷售等過程中的食品衛生和食品安全。但企業銷售過程中難免會出現失誤。過期食品銷售的會計分錄,企業應該怎么做?
企業銷售過期食品的會計分錄
1.當食物過期時:
借:待處理財產損失及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及溢余。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2.經稅務機關批準后:
借:管理費
貸:待處理財產損失及溢余——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及溢余。
如何處罰銷售過期食品?
根據《學樂佳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
(一)有關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沒收違法所得、違法生產經營的食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
(二)違法生產經營食品貨值不足一萬元的,并處二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三)貨值一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
(四)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待處理財產損失和溢出的主體是什么?
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屬于資產類科目,核算企業在盤點過程中已確認的各種財產物資的盤盈、盤虧和毀損。“待處理財產損失及溢余”科目往往有兩個明細科目,即“待處理固定資產損失及溢余”和“待處理流動資產損失及溢余”。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與上報審批前的資產直接相關,與上報審批后的當期損失和溢余直接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