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轉材料會計分錄主要涉及低值易耗品分錄和包裝物分錄的編制,具體如下:
1.在購買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
貸款:銀行存款等。
2.收集時
借:可重復使用的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庫存。
3.攤銷時
借:制造費用等。
貸款: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4、最后一次攤銷,還要同時: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攤銷
借出: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在用
1.購買包裝材料
借:可重復使用的材料-包裝材料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
貸款:銀行存款等。
2.生產過程中用于包裝的產品作為產品組成部分。
借:生產成本
貸款:周轉材料-包裝材料
3、隨同商品出售且不單獨標價的包裝
借方:銷售費用
貸款:周轉材料-包裝材料
4、隨商品出售而單獨定價的包裝
出售時:
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結轉成本時: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周轉材料-包裝材料
5.出租或出借采購單位使用的包裝材料。
收取租金時:
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按一次分配法攤銷: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周轉材料-包裝材料
貸款套餐收取押金:
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存款
借出包裝-攤銷:
借方:銷售費用
貸款:周轉材料-包裝材料
周轉材料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庫存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和在用周轉材料的攤余價值。
1.周轉材料科目核算企業周轉材料的計劃成本或實際成本,包括包裝材料、低值易耗品以及企業(施工承包單位)的鋼材、木材、腳手架等。
2、企業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也可以單獨設置“包裝物”、“低值易耗品”科目。
3.周轉材料賬戶可以按照周轉材料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即“庫存”、“在用”、“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