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理解一下:“其他應付款”的“借”代表其他應付款的增加,“借”代表其他應付款的減少。2.第一步是計提工資;借:管理費用-工資貸:應付工資-應付職工薪酬;借:應付工資——應付職工工資貸:現金中其他應付款——代扣——養老保險基金個人承擔部分第三步繳納社保費用;借:其他應付款——預提款——養老保險基金承擔部分貸:銀行存款企業支付的部分,支付后可直接計入管理費,也可提取后支付,然后分錄如下:借:管理費——社保基金——養老保險基金企業承擔部分貸:其他應付款——企業支付后應支付的社保費用;借:其他應付款——企業應付社會保險費:銀行存款。
社保首先應記入應付職工薪酬明細賬戶,會計處理如下:
單位部分:借款:管理費用-社會保險(單位)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各項保險(單位)
個人部分:借:應付款-應付款。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各項保險(個人)
銀行預扣:借:應付職工薪酬-應付保險(公司)
應付職工薪酬-應付保險(個人)
貸款:銀行存款
擴展數據:
保費如何計算:繳費金額=繳費基數*繳費比例。
社保繳費基數
社保的繳費基數是指企業或職工個人用于計算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這個基數乘以規定的費率,就是企業或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
各地社保繳費基數與當地平均工資數據掛鉤。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資收入的月平均額確定。每年確定一次,確定后一年內不會改變。申報調整社保基數的時間一般在7月份。
企業一般以企業職工工資總額為繳費基數,職工個人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一半作為個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工資基數。在我國,繳費基數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用人單位申報核定。
2.支付比率
繳費比例,即社會保險費的征收率。在中國《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的征收率沒有具體規定。根據我國現行的社會保險政策,我們對不同的社會保險險種實行不同的征繳比例。
參考:百度百科——社會保險
用職工的繳費基數乘以養老、醫療、失業(個人需要繳納這三種)的比例,注意職工的戶籍性質,因為城市和農村的失業保險繳納是不一樣的。然后做一個個人總計。
工資和社保的相關分錄可以分為兩個步驟:
第一步:領取工資和社會保障時:
借方: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根據員工的工作性質確定)
貸款: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應付員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步:支付工資分錄:
借:應付款-工資
貸款: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
繳納社保和個稅時的分錄:借:應付職工工資-社保費用(公司繳納的部分)。
其他應收款-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抵銷分錄:借方:紅字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制造費用。
貸款: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障費
樓上的答案不正確,
首先要確定個人定位:工人計入生產成本,銷售計入銷售成本,車間管理計入制造成本,其他計入管理成本。
二、不能貸記:應付職工工資-社會保險。
應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只有法定公出和個人自費的才能納入社會保險)。
第三,能不能扣,要看情況。如果在14 quot
其實要做兩個分錄,一個是代扣代繳個人的社保部分,一個是把福利以福利的形式發放給個人,金額與個人相同。
使用一樓入口的,視為為了履行代扣代繳義務,對未繳納部分處以50%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并對偷稅者處以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