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項稅和銷項稅的分錄?
1.進項稅。購入產品時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會計分錄為33,360借33,360存貨貨物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借33,360銀行存款。
2.銷項稅。銷售商品時計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會計分錄為:借:銀行存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對于銷售產品,需要結轉其收入和成本(題目中未給出成本,此處假設為10000元),同時繳納銷項稅額,分錄為:
1、銷售商品,結轉收入:
借:銀行存款70200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6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10,200。
2、結轉商品成本:
借:的主營業務成本是1萬。
貸款:庫存商品10000
二、購進貨物,進項稅額:
借:原材料6萬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10,200。
貸款:銀行存款70200
完成這筆買賣后,企業應繳納的增值稅=銷項稅-進項稅=10200-10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