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攤銷是指企業在經營過程中使用的工具、管理用具、玻璃器皿、包裝容器等不作為固定資產核算的各種用具和物品,其價值一次性轉換為生產費用或相關費用,作為當期收益的扣除,計入當期損益。那么它的會計分錄應該怎么做呢?會計分錄一直都是比較麻煩的事情,很多人很容易混淆。會計網為大家整理了其會計分錄:
攤銷低值易耗品時,會計分錄為:
1.低值易耗品采用攤銷時,應當以實際成本為基礎。
借:預付費用
貸款:低值易耗品
根據低值易耗品的使用壽命分期攤銷費用。
借:管理費
貸款:預付費用
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將攤余價值與殘值的差額作為報廢低值易耗品的攤銷額扣除。
借:材料和物料(殘值)
借:管理費用(攤余價值和殘值之間的差額)
貸款:待攤費用(攤余價值)
2.當采用50-50攤銷領用時,按實際成本計價。
借: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
貸款:低值易耗品(庫存低值易耗品)
按照本月領用低值易耗品實際成本的50,計算當期領用低值易耗品的攤銷額。
借:管理費
貸款:低值易耗品(低值易耗品攤銷)
低值易耗品報廢時,報廢低值易耗品實際成本扣除殘值后的差額50計入“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