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現原材料被盜時,應借記“待處理財產損失”,貸記“原材料”科目。涉及增值稅的,也要相應處理。原材料短缺必須上報管理層批準后才能處理。
被盜原材料屬于財產清查中的存貨損失。根據會計準則,它們應通過“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科目進行核算。會計流程分為兩步。
1.當原材料被盜時。
原材料的短缺,應借記“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余”,貸記“原材料”。涉及增值稅的,也要相應處理。
2.上報管理機關處理時。
原材料短缺必須上報管理層批準后才能處理。根據可收回的保險賠償或過失賠償,借記“其他應收款”,根據余額貸記“待處理財產損失溢余”,根據借方余額,借記“管理費用”和“營業外支出”。
示例:
某企業原材料庫存損失100元。
000元,發現被盜,保安小王應承擔相關責任。審批后作為行政費用處理,小王賠償5000元。增值稅稅率為17,會計處理為:
發現短缺時:
借項:待處理財產的損失和溢額117 000。
貸款:原材料10萬元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17000
批準轉售處理時:
借方:管理費112 000。
其他應收款——小王5000
貸:待處理財產毀損、溢損11.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