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對外捐贈支出,賬務上計入“營業外支出”。稅務處理上,主要涉及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對外捐贈貨物,涉及到增值稅視同銷售行為,需要確認銷項稅額;企業所得稅方面,對外捐贈貨物,涉及企業所得稅視同銷售,需要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同時對外捐贈符合公益性捐贈的,可以在稅前限額扣除,非公益性捐贈支出,不得稅前扣除。滿足條件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不超過當年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年內扣除。
賬務處理上,不區分公益性捐贈和非公益性捐贈,屬于捐贈的,均借計“營業外支出”,貸方根據實際捐贈的現金或庫存商品等確認。需要注意若對外捐贈的是貨物,包括自產、委托加工或外購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增值稅均需要視同銷售,對外贈送視同銷售,確認了銷項稅額,則贈送貨物對應的購進環節取得的進項稅額則準予抵扣,無需做進項稅額轉出。
對外捐贈現金賬務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對外捐贈貨物賬務處理: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企業所得稅方面,涉及兩個方面,一是是否需要視同銷售,二是稅前如何扣除。對外捐贈現金,不涉及視同銷售,納稅申報無需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對外捐贈貨物,由于貨物的所有權發生了轉移,且不屬于內部處置資產,應按照規定視同銷售確認收入。
稅前扣除,區分公益性捐贈和非公益性捐贈,公益性捐贈限額稅前扣除;非公益性捐贈不得稅前扣除。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組織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部分,用于規定的慈善活動、公益事業的捐贈。公益性捐贈注意憑財政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材質部門監(印)制的公益事業捐贈票據稅前扣除,并留存備查。納稅人直接向受贈人的捐贈,除了另有規定外,不得稅前扣除。
公益性捐贈支出,不超過年度利潤總額的12部分,準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準予結轉以后三個年度扣除。超過部分,本年度需要做納稅調增處理,實際扣除年度再做納稅調減處理。
企業在對公益性捐贈支出計算扣除時,注意應先扣除以前年度結轉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再扣除當年發生的捐贈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