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外加工會計分錄怎么寫呢?現在很多企業都是委托別的生產類型的企業委托外加工。加工完成以后在再對外銷售。在加工以及銷售的過程中你知道怎么做賬務處理嗎?在下文小編已經對于這個問題做了詳細解答,有興趣的可以學習一下。
1、外發加工時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委外加工費
應交稅費
貸:應付賬款/現金/銀行存款
2、外發加工包括包工包料/包工不包料兩種形式。
3、包工不包料,發出材料時需要做的會計分錄:
借: 委托加工物資
貸 :原材料
4、收回加工產品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委托加工物資
5、回收后直接銷售的計入委托加工物資,如果是回收后再加工,就計應交稅費。
擴展資料:
如果以計劃成本核算,在發出委托加工物資時,作借:委托加工物資(實際成本) 貸:原材料(計劃成本),兩者之間的差額進入到材料成本差異這個科目。
應計入委托加工物資成本的稅金有消費稅等除增值稅以外的稅金。收回委托加工物資時,應視同材料購入結轉采購形成的材料成本差異額。
借:原材料(計劃成本)
貸:委托加工物資,兩者之間的差額進入到材料成本差異這個賬戶。凡屬加工物資用于應交增值稅項目并取得了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般納稅企業。
其加工物資所應負擔的增值稅可作為進項稅,不計入加工物資成本;凡屬加工物資用于非應納增值稅項目或免征增值稅項目。
以及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一 般納稅企業和小規模納稅企業的加工物資,應將這部分增值稅計入加工物資成本 。
凡屬加工物資收回后直接用于銷售的,其所負擔的消費稅應計入加工物資成 本;如果收回的加工物資用于連續生產的。
應將所負擔的消費稅先記入"應交稅金 --應交消費稅"科目的借方,按規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費品銷售后所負擔的消費稅 。
企業應設置"委托加工物資"科目,核算委托加工物資增減變動及其結存情況 。企業由于受工藝設備限制,有時需要把某些物資委托外單位加工制成另一種
性能和用途的物資。
以滿足經營的需要,例如將木材加工成木箱,生鐵加工成鑄件等。發往外單位加工的物資,雖暫時離開企業,但仍屬于本企業的存貨。
企業委托其他單位加工的物資的實際成本包括:
1.加工耗用物資的實際成本;
2.支付的加工費及往返的運雜費和保險費等;
3.支付的稅金,包括委托加工物資應負擔的不可抵扣的增值稅和應負擔的消費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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