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商品未收到貨款怎么做會計分錄?銷售的商品如果已收到貨款但是還沒發貨怎么做會計分錄?這兩種情況呢,在工作中我們都會經常遇到,有時候貨款并不是發了貨就直接結清了,有的時候客戶著急要貨也會提前把貨款打過來,那這種情況的分錄你知道怎么做嗎?跟著小編一起看看吧。
企業出售商品,如果沒有馬上收回貨款,是需要記賬的,具體處理是增加應收賬款,同時結轉成本,那么具體的會計分錄該怎么寫呢?
出售商品未收到貨款的分錄處理
出售商品產生收入未收到貨款時
借:應收賬款-XX公司-貨物A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同時減少庫存商品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貨物A
收到貨款時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XX公司
貸:應收賬款XX公司-貨物A
月末結轉利潤時分錄如下: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本年利潤
借:本年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在正常的日常經營過程中由于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買單位收取的款項就是企業的應收賬款,此外應由購買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負擔的稅金、代購買方墊付的包裝費各種運雜費等也屬于應收賬款的范圍,應收賬款科目是企業的資產類科目,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一般期末余額在借方,表示還有未收回的款項。
大白學會計、郝老師說會計、河北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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