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憑證拒付會計分錄如何寫?
這應該是你們單位以電匯的形式向供應商匯出的貨款,可根據憑證金額做銀行付款憑證,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供應商名稱(委托收款憑證的收款人名稱)
貸:銀行存款
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委托收款分郵寄和電報劃回兩種,由收款人選用。前者是以郵寄方式由收款人開戶銀行向付款人開戶銀行轉送委托收款憑證、提供收款依據的方式sbquo;后者則是以電報方式由收款人開戶銀行向付款人開戶銀行轉送委托收款憑證sbquo;提供收款依據的方式。
付款單位審查有關單證后,認為所發貨物的品種、規格、質量等與雙方簽定的合同不符或者因其他原因對收款單位委托收取的款項需要全部或部分拒絕付款的,應在付款期內出具“委托收款結算全部或部分拒絕付款理由書”(以下簡稱“拒絕付款理由書”),連同開戶銀行轉來的有關單證送開戶銀行堂整理的。
“拒絕付款理由書”一式四聯,*9聯(回單或支款通知)作付款單位的支款通知;第二聯(支款憑證)作銀行付出傳票或存查;第三聯(收款憑證)作銀行收入傳票或存查;第四聯(代通知或收帳通知)作收款單位收帳通知或全部拒付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