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貨方發貨時難免會發生少付給對方錢的情況,針對這種情況會計該如何做賬務處理呢?供貨方發貨時少付會計分錄怎么做呢?近來有一些會計初學者對這些情況不了解,小編搜集整理一些資料,大家感興趣的可以跟著小編一起閱讀下文!
借:應付賬款(應付金額)
貸:銀行存款(實付金額)
貸:營業外收入(少付給供應商的款項)
(一)企業購入材料、商品等驗收入庫,但貨款尚未支付,根據有關憑證(發票賬單、隨貨同行發票上記載的實際價款或暫估價值),
借記“材料采購”、“在途物資”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等科目,按應付的價款,貸記本科目。
企業購物資時,因供貨方發貨時少付貨物而出現的損失,由供貨方補足少付的貨物時,應借方記“應付賬款”,貸方轉出“待處理財產損益”中相應金額
(二)接受供應單位提供勞務而發生的應付未付款項,根據供應單位的發票賬單,借記“生產成本”、“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購方式融資的,在發出商品等資產時,應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按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貸記“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后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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