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食堂承包給個人經營的,一般情況下只收取承包費,而不參與承包人的經營管理活動,更不存在為其核算盈虧及應繳稅費問題。但如果受稅務機關委托作為承包人的代扣代繳義務人時,則需參與其應交稅費的計算提取及代扣代繳。這時就要對承包人單獨立戶管理。至于分錄,應做借:材料(全額) 貸:庫存現金—承包人專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