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地稅稅款的會計分錄怎么做
企業繳納的地稅,主要有城建稅、耕地占用稅、契稅等,繳納的稅費,通過應交稅費科目核算,相關會計分錄該怎么做?
交地稅稅款分錄
地方稅是“中央稅”的對稱,是指由地方政府征收的稅,屬于地方稅主要有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車船使用稅、契稅等等稅種。交地稅稅款時,分錄如下:
1、企業進行地稅稅費的計提,根據不同稅種計入對應二級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稅金及附加——應交城建稅
? ? ?貸: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2、企業繳納稅費,根據不同稅種計入對應二級科目,會計分錄為:
借:應交稅費——應交城建稅
? ? ?貸:銀行存款
其中,企業繳納耕地占用稅及契稅時,應將其計入相關的土地成本中。
應交稅費是什么?
應交稅費是企業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履行納稅義務,對其經營所得依法繳納的各種稅費。這些應繳稅費應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進行確認、計提,在尚未繳納之前暫時留在企業,形成一項負債(應該上繳國家暫未上繳國家的稅費)。企業應通過“應交稅費”科目,總括反映各種稅費的繳納情況,并按照應交稅費項目進行明細核算。該科目的貸方登記應交納的各種稅費,借方登記已交納的各種稅費,期末貸方余額反映尚未交納的稅費;期末如為借方余額反映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稅費。
應交稅費包括企業依法交納的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資源稅、土地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稅、教育費附加、礦產資源補償費、耕地占用稅等稅費,以及在上繳國家之前,由企業代收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等! 1、單位疫情期間計提房產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房產稅(實際繳納部分)
貸: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實際繳納部分)
2、單位疫情期間計提土地增值稅時:
借:稅金及附加——土地增值稅(實際繳納部分)
貸: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實際繳納部分)
3、單位繳納房產稅或土地增值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房產稅(實際繳納部分)
應交稅費——應交土地增值稅(實際繳納部分)
貸:銀行存款
單位疫情期間房產稅或土地增值稅減免時,可以通過“稅金及附加”科目或“應交稅費”等科目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