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房租時繳納稅費如何做會計分錄呢?
答:對于租賃房租時繳納稅費,可以這樣做分錄:
1、收到房租
借:現(xiàn)金/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yè)務收入/其他業(yè)務收入
2、繳納稅費
借:稅金及附加
貸:應交稅費
當承租方支付稅金,因其稅金是代出租方支付的,如果可以在租金中扣除,則可入其他應收款科目,支付租金時扣除代付的稅金沖抵其他應收款,余額才予以支付;如果不能從租金中扣除,則承租方只能在稅后利潤中支付,所以只能計入營業(yè)外支出,并在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予以調增所得稅(即稅后利潤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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