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值易耗品是屬于周轉材料的一種,一般核算價值較低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且不能作為固定資產的勞動物資,對于購進低值易耗品,相關會計分錄如何編制?
購進低值易耗品的會計分錄
1、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稅專用發(fā)票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2、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稅普通發(fā)票,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發(fā)票,應計入成本
借:周轉材料——低值易耗品
貸:銀行存款等
低值易耗品是什么?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項價值在規(guī)定限額以下或使用期限不滿一年,能多次使用而基本保持其實物形態(tài)的勞動資料。低值易耗品按用途可分為:
1、一般工具:直接用于生產過程的各種工具。如刀具、夾具、模具及其他各種輔助工具。
2、專用工具:指專門用于生產各種產品或僅在某道工序中使用的各種工具。如專門模具、專用夾具等。
3、替換設備:指容易磨損、更換頻繁或為生產不同產品需要替換使用的各種設備。如軋制鋼材用的軋錕、澆鑄鋼錠的錠模。
4、包裝容器:指用于企業(yè)內部周轉使用,既不出租、也不出借的各種包裝物品。如盛放材料、儲存商品的木桶、瓷缸等。
5、勞動保護用品:指發(fā)給工人用于勞動保護的安全帽、工作服和各種防護用品。
6、管理用具:指管理部門和管理人員用的各種家具和辦公用品。如文件柜、打字機等。
7、其他低值易耗品:指不屬于以上各類的低值易耗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