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返利和發票開具怎么處理?
銷售返利的會計處理如下:
1.特定數量的禮物
[1]支付和出售返利方的賬戶。
以銷售方式銷售利潤的,退回到會計商品稅法的規定,應視為銷售,予以退稅。分錄如下:
借方:銷售費用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期末,將對捐贈物品進行納稅調整。
【二】接受銷售處理的返利方賬戶
1.銷售返利方應沖減相關商品的成本,并計算保證金。需要在兩種情況下處理:
案例1:如果供應商開具零件發票,將進行以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貸:業務成本
案例2:如果沒有開具發票,將進行以下會計分錄:
借:庫存商品
貸:業務成本
第二,直接返還貨款
[1]支付和出售返利方的賬戶。
如果銷售返利是以單一形式作為資金形式,則按照獲得的‘退購或索要折扣’的證明費處理。
借方:銷售費用
貸款:銀行援助
【二】接受銷售處理的返利方賬戶
對方開具紅字發票時,應轉出進項稅:
借:銀行援助
貸:業務成本
應交稅費-應交稅費[進項稅額轉移]
銷售折扣的會計處理
1.如果銷售折扣發生在銷售收入確認之前,做如下基本會計處理:
借:銀行援助等。
貸:業務收入[扣除收入折扣后的凈額]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同時:
借方:業務成本
貸款:庫存商品
2.企業以銷售收入確認了已售出商品的銷售折扣,且不屬于資產負債表未來項目的,應當在銷售收入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收入。具體賬務處理如下:
借方:營業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貸款:銀行援助等。
根據《關于商業企業向貨物供應方收取的部分費用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36號]的規定,商業企業向供應商收取的各類返還收入[按一定比例、金額、數量計算],應按照平銷返利行為的有關規定,抵扣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同時規定商業企業向供應商收取的各種收入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但根據《關于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的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并向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后,由于買方在一定時期內購買了一定數量的貨物或者由于市場價格下降,賣方只能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因此,買方可以向《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將一定期限內累計購買一定數量的貨物,賣方給予的補償等折扣和優惠轉移給賣方,賣方憑通知書開具紅色專用發票,買方將通知書所列增值稅金額從當期增值稅進項稅額中轉出。
銷售返利是用來沖減收入還是計入銷售費用?
當你的公司向別人銷售商品時,給別人的回扣可以記入‘銷售費用’賬戶。
廠家給你公司的返利可以沖減‘主營業務成本’科目。
1.收到實物銷售返利的一方將抵扣相關存貨成本并繳納增值稅。需要在兩種情況下處理:
如果供應商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庫存商品,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貸款:主營業務成本。
如果沒有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借:庫存商品、
貸款:主營業務成本。
收到貨款的直接退款
借方: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成本,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銷售返利可以稅前扣除嗎?
”[國〔1997〕472號]規定:“1 .納稅人向買方銷售貨物,在同一張銷售發票上注明銷售折扣的,可以按照折扣銷售額征收所得稅;折扣金額單獨開票的,不得從銷售額中扣除。
二、納稅人銷售貨物給買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稅前列支。'
如前所述,累計銷售返利是一種事后行為,返利的折扣金額不能事先設置在同一張發票上,因此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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