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有時會產生一些不能再用的廢品,在處置時可以納入固定資產清算的核算。具體的會計分錄應該如何編制?
會計分錄廢料處理。
出售廢舊物資,征收增值稅,其會計處理如下:
借:固定資產清算
累積折舊
貸款:固定資產
收到銷售價格后:
借方:銀行存款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借:固定資產清算
貸款:營業外收入
賣廢品的會計分錄,
1.廢棄物入庫時,原材料的增加需要沖銷生產成本。會計分錄如下:
借:——廢舊物資
貸:生產成本
2.處理廢舊物資需要的其他業務收入,相關會計分錄如下: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其他業務收入
3.結轉廢物成本:
借:其他業務成本
貸款:原材料——廢料
什么是固定資產清算?
固定資產清理是指資產的鑒定、報廢、核銷、殘值處理等工作。對于因磨損而喪失生產能力,遭受特大災害和事故,或因陳舊而必須淘汰更新的固定資產。經過技術鑒定和經濟評價,固定資產確認報廢并轉入清理,意味著固定資產退出企業生產經營過程,原有固定資本投資相應減少。因此,會計上應取消資產的原價和折舊,同時沖減固定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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