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春節發放福利時,要根據發放的福利不同,做出不同的財務處理。會計人員在處理公司春節業務時,一般要通過應付職工賬款進行核算,編制發放貨幣性福利和非貨幣性福利的會計分錄。
1、發放貨幣性福利相關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
貸款:應付款-員工福利-貨幣福利
借項:應付款-員工福利-貨幣福利
貸款:銀行存款
2、發行非貨幣性利益相關的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
貸款:應付款-員工福利-非貨幣福利
借項:應付款-員工福利-非貨幣福利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或者:
借項:應付款-員工福利-非貨幣福利
貸款: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進項稅
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司將自己生產或委托加工的產品用于集體福利,需要視同銷售,因此需要確認主營業務收入科目,確認銷項稅額。如果公司將加工品用于集體福利,則不視為銷售,因此需要將已用于認證的進項稅轉出。
公司在春節期間發放的春節福利屬于《關于企業工資薪金及職工福利費扣除問題的通知》規定的職工福利費范疇,因此根據相關規定,公司可以按照不超過工資薪金14%的部分抵扣企業所得稅。
工資薪金是指企業在每個納稅年度向持有或受雇于本企業的職工支付的全部現金和非現金的勞動報酬公司,薪金所得僅為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津貼、補貼、勞動分紅以及其他與持有或受雇有關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