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終利潤分配的會計分錄如下:
1、企業的期末利潤、利潤分配分錄有:
結轉利潤分配的年度利潤:
借方:本年利潤,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2.提取法定盈余公積和任意盈余公積:
借:利潤分配-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任何盈余公積、
貸:盈余公積-法定盈余公積,
盈余公積-任何盈余公積,
3.股息分配:
借: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貸款:應付股利,
4.結轉分配利潤: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利潤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提取任何盈余公積。
利潤分配-應付股利、
5.用盈余公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
借:盈余公積,
貸:利潤分配-盈余公積轉增,
6.企業期末虧損和利潤分配的分錄是:
借: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貸款:本年利潤。
補充:從被投資企業取得的股息不納稅有哪些情況?
1.獲得上市公司分紅。
股票股息的稅收減免與股票持有股票的時間長短有關。持股一個月及以下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持股一個月至一年需要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股票分紅后持股一年以上不需要納稅。
2.從上市公司獲取股利與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是一致的。
持股一年以上也是免稅的。
3.外國股東的股息免征個人所得稅。
4.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不繳納股息紅利個人所得稅。
這三類企業與常規的法人企業有很大不同,主要表現在企業性質和納稅情況上。
5.基金分紅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投資者取得基金分配的股息、紅利收入時,上市公司和發債企業在向基金分配股息、紅利時已代扣代繳20%的個人所得稅,故本基金在向投資者分配紅利時不繳納個人所得稅。
6.顯名股東向匿名股東支付股息,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自然人顯名股東將所得支付給隱名股東,由于沒有對應的稅種,不需要再次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房地產操作規范和實施細則,按照依申請辦理的原則,辦理房地產權屬證書應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明,
2.房地產申請,
3.拆遷安置協議及主證書,
4、房屋拆遷結算清單、發票或收據、
5.行政法規和《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補充:企業經營范圍以外的業務可以開具發票嗎?
相關業務實際發生,業務范圍可自行開票,超出范圍的業務可按以下規定開票:
(1)臨時經營,建議向主管稅務機關說明情況后,增加相應項目,自行開具發票。
(2)正規業務:建議先聯系工商部門變更經營范圍,再由主管稅務機關增加相應項目和征收率,自行開具發票。
在實踐中,一些稅局,不管是否是臨時業務,都會要求在開具發票前增加業務范圍,并與稅局,主管溝通,尋求具體的操作建議。
轉賬支票可以在異地使用,具體規定如下:
1.按照目前的相關規定,全國各地都可以使用轉賬支票。
2.支票全國通用,注明付款期限仍為10天,出票人出具的支票憑證不變。
3.為加強風險控制,在異地使用的支票票面右下角記載12個全國統一的銀行機構代碼,單張支票最高限額為50萬元。
4.企業、事業單位在受理異地使用的支票時,應認真審查c
如果第十天是節假日,則順延(有效期從支票簽發的次日起算,節假日順延)。
轉賬支票注明付款期限為10天,超過付款期限的支票銀行不予受理;支票轉讓權的期限是自簽發之日起六個月。在匯票簽發后的六個月內,收款人可以憑有關證明文件向付款人要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