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某企業處置2013年5月購買的汽車(納稅人2013年8月1日前購買的汽車不允許抵扣增值稅),取得處置收入10300元。納稅人按此政策進行增值稅核算時,會計分錄如下:
1.按3:的稅率計算增值稅。
借:貨幣資金(應收賬款)10300。
貸款:固定資產清算10000
應納稅額簡單稅300
2.增值稅減按2%的稅率征收。會計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費,交增值稅(減免稅)100
貸款:營業外收入免稅收入100
(小規模納稅人,會計科目為: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簡易計稅方法應納增值稅=含稅價格(1征收率)征收率
收入的輸入如下:
貸款主營業務收入:
:貸款應交稅費-增值稅
借:銀行存款
經過上面的講解,我們知道了固定資產簡單計稅3減2的賬務處理是怎么做的,上面都有詳細的介紹,相應的分錄也有說明。如果不清楚,也可以從文中獲取更多信息,了解更多詞條的知識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