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債轉注冊資本申請書(由債務人本人書寫并加蓋公章,應包括債務人基本情況、投資總額、注冊資本、本次債務、本次債務轉換申請書、外經貿部門批文、修改后的投資合同和章程、董事會決議或債權人豁免協議等。).
2.按要求填寫的資本項目外匯業務申請表。
3.外經貿部批準公司外債轉增注冊資本的批復,以及外經貿部新頒發的批準證書原件。
4.債權人出具的放棄債權的材料或公司董事會關于將外債轉為注冊資本的決議。
5、《外債登記證》外債簽約表和外債變動反饋表。
6.修訂后的投資合同和公司章程原件。
7.外匯登記證原件。
8、除上述基本材料外視情況需要的其他材料。
注:除特別注明外,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需加蓋公章以確認與原件一致。
1.變更股東需要哪些資料?
1.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變更登記申請》(公司公章);
2.公司簽署《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登記附表股東出資信息》(公司蓋章);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復印件(公司公章)和公司簽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人的身份證明;應注明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人的辦理事項、權限和授權期限。
4.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的,應當提交其他股東半數以上同意的文件;或者股東大會同意股權轉讓的決議;或者其他股東收到通知后30日內未回復的,應當就轉讓事宜向其他股東提交擬轉讓股東的當面通知和意見。章程對股份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外資轉內資的,應當提交外資企業原主管機關同意轉讓股份的決議)。股東之間股權轉讓不需要此材料。
5.雙方股東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股權交付證明。公司章程對股權轉讓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6.新股東的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伍辯;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企業法人的,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其他股東應提交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7.關于修改公司章程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公司章程修正案的決議(決定)(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
8.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股東必須經過批準的,提交相關批準文件或許可證復印件(股份轉讓涉及外資轉內資的,提交外經貿部門的批準文件);
9.公司營業執照原件。
二、公司股東變更需要哪些程序?
1.《變更股東申請書》由法定代表人《公司變更登記申請》簽字(收到,加蓋公司公章);
2.《企業(公司)申請登記委托》(加蓋公司公章)應注明具體委托事項及委托人權限;
3.有限責任公司將股東提交的決議變更為原股份
6.章程修改:有限責任公司由股東(自然人股東)蓋章或簽字;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發起人蓋章或者由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名;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由出資人蓋章。
7.國有獨資有限責任公司新股東、發起人受讓方或者出資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企業法人提交的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法人應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企業法人應提交企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民辦非企業單位提交的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證復印件。變更后的股東或發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且公司經營范圍屬于鼓勵或允許外商投資領域的,外商投資企業的股東或發起人應提交:外商投資企業一致通過的關于投資的董事會決議;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注冊資本已繳足的驗資報告;外商投資企業的資產負債表;外商投資企業繳納所得稅或減免所得稅的證明;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變更后的股東或發起人為外商投資企業,且公司經營范圍屬于限制外商投資領域的,除上述材料外,還應提交省級以上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準文件。
8.行政法規要求變更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應當提交有關部門的批準文件;
9.公司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