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和著作權登記費如何核算?
1、如果商標權和著作權作為無形資產,會計分錄:
借:無形資產-商標權
貸款:銀行存款等。
2、如果商標權不可辨認無形資產,會計分錄:
借:管理費-其他
貸款:銀行存款等。
相關規定
《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
第十八條商標注冊的申請日期,以商標局收到申請文件的日期為準。
商標注冊申請手續完備、申請文件填寫齊全、費用繳納符合規定的,商標局予以受理,并當面通知申請人;申請手續不全、未按要求填寫申請文件或者未繳納費用的,商標局不予受理,并當面通知申請人,說明理由。申請手續基本完備或者申請文件基本符合要求,但需要補正的,商標局應當通知申請人補正,并限制其在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內補正并交回商標局。在規定期限內補正并退回商標局的,保留申請日;逾期未補正或者未按要求補正的,商標局不予受理,并當面通知申請人。
本條第二款關于受理條件的規定,適用于辦理其他商標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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