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不營業期間發生的費用,應計入管理費用-開辦費。
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支出。準備期是指從企業被批準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和試運行)之日起的期間。
新公司不營業期間發生的費用的會計分錄;
1.在申請《企業會計制度》的企業時,
(1)準備期間發生費用時,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貸款:銀行存款
(2)企業籌建期結束后,攤銷開辦費時,
借:管理費——開辦費
貸: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2.對于《企業會計準則》 《小企業會計準則》的企業,籌建期間的開辦費應納入“管理費用”核算。
(1)費用發生時:
借:管理費用-開辦費
貸款:銀行存款
(2)月末結轉費用時:
借方:本年利潤
貸款:管理費-開辦費
以上是關于新公司未開業期間發生的費用如何核算,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