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短期投資?短期投資是指可以隨時變現,不準備持有超過一年的投資。包括投資股票、債券、基金等。短期投資在2006年的新會計制度中,短期投資被取消。取消“短期投資”科目和報告項目,代之以“交易性資產”。由于交易性資產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的差額計入“投資收益”,因此短期投資減值準備不復存在。新準則沒有設置“短期投資”和“短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而是設置了“交易性資產”和“可供出售資產”科目,并要求分別對“成本”和“公允價值變動”進行明細核算。企業在對賬時,應當按照新準則的分類標準,將原體系中的短期投資重新分類為交易性資產和可供出售資產。企業應當按照首次執行日的公允價值,將“短期投資”、“短期投資減值準備”科目轉入“交易資產(或可供出售資產)成本——”科目;對于初始執行日的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相應調整“盈余公積”和“年初未分配利潤”的金額。短期投資的會計分錄以《企業會計準則》為基礎,以營利為目的的股票短期投資必須納入“交易性資產核算”,以公允價值計量。交易性資產是指企業持有的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資產,包括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基金投資、為交易目的持有的權證投資以及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資產。1.買股票/基金投資/權證投資:借:交易資產貸:銀行存款2。提取股利:借:應收股利貸:投資收益3。領取股息;借:銀行存款貸:應收股利4。確認折舊: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貸:交易性資產5。處置時:借:銀行存款149500貸:交易資產;貸款投資收益。同時做:借:投資收益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持有期間取得的股利直接作為投資收益核算,不影響交易性資產的賬面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