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材料廠廠長張君,簽訂塑料餐具原料購銷合同,約定塑料材料廠檢驗后向餐具有限責任公司供應塑料餐具原料100噸,價格80萬元,貨到付款后50元,3個月后50元。5月13日,塑料材料廠將100噸未經檢驗的塑料餐具原料送到餐具有限責任公司,餐具有限責任公司支付40萬元,將原料投入生產。6月28日,受市環保局委托,市環境監測院對該批塑料制品原料進行了檢疫檢驗,發現塑料制品原料中有毒元素超標。環保局根據相關規定,對餐具有限責任公司罰款2萬元,并銷毀塑料餐具所有原料。9月12日,塑料材料廠起訴餐具有限公司,追討塑料餐具原料欠款40萬元。問題:如果你是高州餐具有限公司的,請根據上述案例寫一份餐具有限公司民事反訴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