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國家和《共和國會計法》統一的會計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規;(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1.具有大學專科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3.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學歷,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4.具有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一年;5.有博士學位。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資格。審發[2021]1號
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決定,2021年全國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以下簡稱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于2021年9月以無紙化方式舉行,F將2021年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時間安排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遵守國家和《共和國會計法》統一的會計制度等法律法規。
2.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熱愛會計工作,具備相應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
(二)報名參加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大學?茖W歷,從事會計工作滿5年。
2 .具有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4年。
3 .取得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會計工作滿2年。
4 .具有碩士學位,從事會計工作滿1年。
5.有博士學位。
6.通過全國統一考試,取得經濟、統計、審計中級資格。
(三)本通知所稱學歷或學位是指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學歷或學位。
(4)本通知所稱會計工作相關年限,截止日期為2021年12月31日;學生利用業余時間兼職的,不視為正式從事會計工作,相應時間不計入會計工作年限;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工作年限是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會計工作時間的總和。
(五)符合報名條件的在職人員,按照屬地化原則在其工作單位所在地報名;符合報名條件的學生,在報名地報名;其他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在其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進行報名。
符合報名條件的、澳門和省居民,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則在內地報名。有工作單位的,在工作單位所在地登記;如果是在校學生,就在學籍所在地報名。
凡報名參加考試的,在報名地點參加考試。
(六)審查報考人員報名條件時,報考人員應提交學歷或學位證書或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居民身份證件(港澳臺省居民應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件)等材料。
二、考試科目
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科目包括《中級會計實務》、《財務管理》和《經濟法》。
參加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的人員,在取得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前,應當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全部考試合格。
三、考試大綱
利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制定的2021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大綱。
四、考試時間和考試安排
(1)考試時間
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于2021年9月4日至6日舉行,共3批次。各科具體考試時間為
2.2021年3月10日至3月31日,“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評價網”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報名系統開通。在上述時間內,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自行確定本地區的報名開始時間。考試報名和繳費將于3月31日24: 00截止。
3.2021年8月1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網上打印準考證的起止時間。
4.2021年9月4日-6日組織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5.2021年9月15日前,召開全國評卷大會,部署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評卷工作,發布主觀題標準答案和評分標準。
2021年,繼續開展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集中網上閱卷試點工作。
6.2021年9月28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組織本地區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評卷工作,并將評卷數據(光盤)同時報送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從業資格評價中心,同時報送本地區統計匯總表和評卷工作書面報告。
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在評卷過程中,要注意查重雷同試卷,特別是對于“同題同錯率”較高的試卷,要組織專家進行篩選判斷,如果確實是雷同試卷,要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
7.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評卷質量抽查驗收,發布2021年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成績數據,并在“全國會計從業資格評價網”上公布。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公布本地區考試成績、咨詢電話和電子郵箱。考試成績公布后,如果考生對分數提出質疑,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可以向其提供相關科目的詳細分數。
8.考試成績公布后一個月內,省級考試管理機構應當對合格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審核確認,并將合格人員的相關信息和書面報告報送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從業資格評價中心。
9.2021年11月30日前,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將本年度考試工作相關材料封存、登記、存檔,并將2021年考試工作總結報送財政部會計司和會計從業資格評價中心。
動詞(verb的縮寫)其他事項
(一)各地考試管理機構要按照統一的時間和程序組織網上報名,嚴格掌握報名條件,認真負責地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
(二)各省級考試管理機構要在考試開始前兩天完成對監考人員和考試工作人員的培訓等考前準備工作,在考試開始前一天內完成所有考點、考場和考試機器的測試,做好防范和打擊作弊活動的各項準備工作。
(三)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本著以考生為中心的原則,提高服務意識,認真負責,做好考試管理的各項工作,及時告知考生考試日程及相關事項,確保2021年中級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各項工作順利完成。
(四)各級考試管理機構要按照肺炎防控工作的有關要求,制定本轄區防控措施和應急預案,確保廣大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1年1月5日